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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动态

我市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政策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

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应用,推动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的融合,助推温岭经济的发展,我市近日出台《促进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政策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》)。

《政策》指出,我市设立200万元阿里巴巴·温岭产业带线上广告专项资金,用于产业带平台对外宣传,连续支持3年。对加入产业带平台销售温岭产品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。生产或贸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线上销售温岭产品,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的奖励。通过跨境电商平台,年出口成交额首次突破1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生产或贸易企业,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

《政策》鼓励创建销售温岭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园区,对电子商务园区实际用于电子商务办公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、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、入驻企业达到10家以上、入驻面积60以上的,经认定后,按办公用房租金等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的补贴;按照成交额、税收额和就业等指标,进入年度考核前几名的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

《政策》扶持发展电子商务平台,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入驻温岭,为我市鞋帽、泵与电机、汽摩、工量刃具、厨卫家电、汽车内饰、水产食品等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。对经一年以上正常运行,年平台成交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,按网络平台硬件和软件投资额的50奖励给平台企业(最高不超过50万元);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,经一年以上正常运行,年平台出口成交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,按网络平台硬件和软件投资额的50奖励给平台企业(最高不超过30万元)。

《政策》支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,对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按实际培训费用的30标准给予奖励,其中电子商务业务技能培训每人最高奖励500元,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高奖励1000元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来自《温岭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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